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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认证及毕业证明书补办办事指南

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认证及毕业证明书补办办事指南

毕业证简介:一、适用范围  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委员会或四川省高等教育局颁发的各类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四川省教育厅统一补办  的毕业证明书。1986年前全省统一招生学校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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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证详情

一、适用范围

  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委员会或四川省高等教育局颁发的各类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四川省教育厅统一补办

  的毕业证明书。1986年前全省统一招生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

二、设定依据

  (一)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八条,“毕业证书遗失可以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出具学历证明书,补办学历证明书所需证明材料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学历证明书与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学历证明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8)297号“从2018年8月1日起,四川省教育厅不再办理“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明书”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认证”工作。两项工作整合移交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办理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毕业证明书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认证工作,并出具全省统一模板的《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历证明》”

三、申请条件

  我省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各类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

四、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现场申请到德阳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无差别受理”窗口提交纸质材料。网上申请到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选择网上申请事项,并按页面提示输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二)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后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审查:相关科室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四)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以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五)制证及送达:办理结果制作完成之后,申请人凭身份证到德阳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无差别受理”窗口领取办理结果。申请人也可申请邮递送达。
 

六、办理类型及时限

  即办件。

七、收费情况
 

      不收费

八、办理结果名称

  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历证明。
 

九、数量限制

  无。


十、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网上办理。


十一、办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二)现场办理地点德阳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无差别受理”窗口。

  (三)网上办事大厅

  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

  (四)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838)2517477、2512815。

  政务服务热线(监督电话):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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